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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籁小说 >> 群魔乱舞 >> 第43章

酒店二、三楼每一层差不多都有十个房间,除了一楼留给所有者自己住外,二、三楼都是单独的客房。后庭还有改装后的小酒吧和餐厅,都是简朴、温馨的风格,虽然不大,但透着一股田园味道,很有情调。

店主是个三十多岁的妇女,独自带着两个女儿,一个七岁,一个十岁,她的母亲,也就是上一任店主因为中风,现在在医院住院观察。

店里的工作人员不多,一打扫卫生的阿姨白天会到店里工作,晚上则回自己的家,类似大堂经理兼客房服务的,是名五十开外的老者,虽然头发已经花白,但是穿上制服,一样精神抖擞,很是干练。他在这家酒店呆了近四十年,从上一任店主一直到现在这位。

二楼拐角处的房间里,薛飞杰合衣躺在床上,看着泛黄的天花板发呆,双手搭在小肮上,无所事事地打着节拍。

明天就可以离开这里了,他想,这辈子他是不会再回到这里了,这是他离开这么多年后第一次回来,如果不是因为最近手头太紧,他才不会回到这里。

不知道为什么,他讨厌紫藤花镇,不是说这里不好,就是因为这里太好了,那种温馨、甜蜜的感觉让他觉得压抑。小镇里的祥和让他莫名烦躁,他厌恶这种人与人之间的温暖。

嘁,屁话!

薛飞杰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,起身,站在了窗边。

这群假惺惺的人,当初他父母遇难的时候天天往他家里跑,戴上副伤心的面具,口是心非地嘘寒问暖,可当他真的需要帮助的时候,这些人立刻就消失不见了。

原本以为唯一的姑姑会收留他。

呵呵,薛飞杰勾着嘴角自嘲地笑了,说得好听,什么“血浓于水”,浓得把他送进孤儿院,还真是让人受宠若惊啊。

他不甘心!

从孤儿院逃了出来,他受尽世人的白眼,什么都做过,打手、小偷甚至连陪酒的男公关都做过,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。他早就看穿了,这个谁世界有钱谁就是大爷,只要你有钱,谁管你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公子哥,还是在贫民窖里落地的破落户。

紧了紧垂在腿边的手,薛飞杰原本柔和的五官闪过一抹阴狠。

回头,他的目光落在了行李箱上被仔细卷起来的画轴,画轴崭新,像是刚换上去的,和略微泛黄的画纸不怎么搭调,不过,这并不影响这幅字的价值,嘴角上扬,薛飞杰的唇上挂上得意的微笑。

如果不是因为最近手头太紧,被债主追得无路可逃,他绝对不会回到这个离开了二十多年的“家”,如果不是凑热闹,参加小镇的庆祝活动,他不会和久未谋面的姑姑意外相遇,如果不是他姑姑带着他去旧货市场,他不会怂恿她买下这副字,如果不是他半夜同姑姑聊天,不会发现他父母还留给他一笔遗产,如果他不向姑姑索要这笔遗产,他们不会吵架,如果他姑姑没有拒绝他的要求,他就不会声生气,如果他没有失去理智,不对,应该说,如果他姑姑不霸占原本属于他的财产,他就不会对她下手。

他知道自己那一刀几乎割掉了姑姑的整个脑袋,当那温暖的血液喷射出来,溅满了整面墙时,他突然有种悲壮的感觉,像是怀才不遇的天才终于找到了心心相印的伯乐。指尖温暖的感觉仿佛让他回到了小时候依偎在母亲怀里的温馨,原来,血浓于水指的就是这种感觉。

吧了吧嘴,他回味着那血液的味道。

他住进姑姑家还不到二十四小时,他姑姑甚至还没来得及把他介绍给周围的邻居,所以,没有人知道他的存在,按照这些人的想法,他从孤儿院离开后就到了别的城市,混得好与不好,和他们完全没有关系。他的名字只是个符号,一个早就被这里“热情”的人们所遗忘的符号。

趁着自己的踪迹还没发现,他果断地拿走了这副字,凭着他在外界混迹多年的经验,这副字虽然不是出自大家之手,但是年代久远,且字里行间中有股笔酣墨饱的感觉,可以买个好价钱。

不是他不贪心,他姑姑家收藏的古董不少,他却没把主意朝那上面打。一想到这里,薛飞杰就不屑地撇嘴,对于一个年过半百都没结过婚的老女人而言,收藏就是她唯一的爱好,比起男人这些价值连城的古董更能让她安心,至少它们不会变心。

是的,他没想过要动这些古董,一来他那小心翼翼的姑姑一定给这些古董买了保险,要销赃的话没那么容易,而且还很容易被发现,二来,他犯下的是命案,带着这些东西上路,就算不会被警察发现,也会被那些经常窜门的邻居给认出来。

比起钱,他更在乎自己的小命,所以果断地放弃太冒风险的举动。

抿嘴微笑,薛飞杰走到行李箱前,打开字画,笑眯眯地欣赏着,眼底尽是赞叹的神色,这副字一卖,他不仅可以还上欠款,还可以留点剩余。摩挲着下巴,他开始算计着用这些钱买点什么好东西,或者做点什么投机倒把的小生意,从中捞点好处。

“呵呵,我的转折点到了,只是有点可惜,”薛飞杰一边摇头,一边自言自语地说道,“溅了几滴血在上面,破坏了整体的美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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